什么名胜(名勝, meishō)?
名胜(名勝, meishō)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地方。该指定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
- 风景优美的地方
- 日本历史景观价值较高的地方
- 自然和生物自古以来就存在且极为罕见的地方
换句话说,“国家指定的风景名胜”意味着国家在说:“这是一个风景非常美丽的地方。它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或者保留了日本的原始风景。所以请珍惜它。” 。这就是它的意思。
此外,“特别名胜”被指定为价值特别高的景点。
被指定为风景名胜的,是“地方”本身
(渡月桥:京都府嵯峨野/岚山)
日文版维基百科提到的如下:
风景名胜是日本的一种文化财产,被日本政府和地方政府指定为具有较高艺术或观赏价值的土地。尤其是文化财产保护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政府指定文化财产种类之一。
“土地具有很高的艺术或观赏价值”
这意味着该土地或“地方”被指定为风景秀丽的地方。
此外,还写道:
日本《文化财产保护法》规定,文部科学省将庭园、桥梁、峡谷、海滩、山脉等对日本具有较高艺术或观赏价值的风景名胜指定为“名胜” ”和“风景名胜区”。它规定一个地方可以被指定为“特别风景名胜区”。
花园和桥梁。此外,还有山谷、海岸和山脉。这些地方都被指定为风景名胜区。严格来说,桥梁不是一个地方,但可以通过包括桥梁和周围的景观来将其视为一个“地方”。
“历史价值”的视角
(兼六园:石川县金泽市)
从这里开始,有一些将历史价值与景观联系起来的描述。
风景名胜保护制度始于1919年(大正8年),根据《史迹、名胜、天然纪念物保护法》,作为保护名胜名胜之地的制度。1950年颁布的文化财产保护法继承了它,并强化了其作为自然保护系统的特征。
被指定为风景名胜也有“让我们保留在日本可以看到的美妙的老式风景**”的含义。可以说,这也是一项“举措”。与其仅仅因为一个地方美丽而将其指定为风景名胜区,不如让我们继续保护它的美丽。被指定为风景秀丽的地方就体现了这一意图。
这些“老式景观”、“历史价值”等自然保护视角,根据文化财产保护法第二条第一项第四项被定义为“纪念物” .它是这样定义的:
贝类、古墓葬、都城遗址、城堡遗址、古宅等对我国具有较高历史或学术价值的遗址,园林、桥梁、峡谷、海滩、山峦等具有较高历史价值的风景名胜区对我国具有历史或学术价值。具有特殊艺术或观赏价值的物品,以及动物(包括栖息地、繁殖地和迁徙区)、植物(包括本土栖息地)和地质矿物(发生独特自然现象的土地) .)对我国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以下简称“古迹”)
换句话说,这表达了我们的意图:“让我们不仅保护自然,还保护古墓和城堡遗址等作为日本历史景观具有高价值的东西。”
“古物种/自然价值”视角
(立山:富山县)
此外,上述文化财产保护法中还提到了“珍贵的自然和生物栖息的景观”。
感觉“好”或“美丽”因人而异。因此,我们把“美妙的风景”定义为“让所有人印象深刻的风景”。同样,“珍贵的自然和生物栖息的景观”可以定义为“古老的自然和生物居住且极为罕见的地方”。
国家指定文化财产保护项目
以下为文化财产保护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之说明。
文部科学省可以将重要纪念物指定为史迹、名胜、天然纪念物(以下统称“史迹、名胜、天然纪念物”)。
也就是说,日本指定了以下三种与景观相关的文化财产。
- 风景名胜(名勝):地方
- 历史遗迹:废墟/遗迹
- 天然纪念物:生物、植物、矿物等。
风景名胜包括兼六园(石川县)等许多花园和上高地(长野县)等山脉。
这座城堡被指定为历史遗址的文化财产。
阿寒湖的球藻和屋久岛杉原始森林被指定为“天然纪念物”文化财产。
正如你所看到的,有一个明确的分类。
指定为名胜古迹、天然纪念物的项目
特别史迹、名胜、天然纪念物以及史迹、名胜、天然纪念物的指定基准[PDF] 有已出版的资料。
根据该文件,以下项目被指定为文化财产。
历史古迹
左边所列的项目,是正确认识我国历史所不可缺少的,并且在遗址、遗存、出土文物的规模等方面具有学术价值的项目。
- 贝冢、村落遗址、古墓葬及其他类似遗址
- 城堡遗址、县县衙遗址、城堡遗址、衙署、战斗遗址及其他政治遗址
- 神社寺庙遗址、旧院址及其他与仪式和信仰有关的遗址
- 学校、研究设施、文化设施及其他教育、学术、文化遗址
- 医疗福利设施、生活设施及其他社会生活遗址
- 交通通讯设施、山体防洪设施、生产设施以及其他与经济、生产活动有关的遗址
- 坟墓和纪念碑
- 老房子、花园池塘等历史特别悠久的区域
- 与外国和外国人有关的遗址
特别史迹
具有特别高的学术价值并且是日本文化象征的史迹
风景名胜(名勝, meishō)
左边列出的项目中,作为日本杰出的国美不可缺少的项目,在自然特征方面,有风景优美的项目,有名胜或学术价值高的项目,还有人文项目。具有较高的艺术或学术价值
- 公园和花园
- 桥梁和堤坝
- 花木、花草、秋叶、绿树等生长茂密的地方。
- 鸟类、动物、鱼类、昆虫栖息的场所
- 岩石、洞穴
- 峡谷、瀑布、山涧、深渊
- 湖泊、沼泽、浮岛、泉水
- 沙丘、沙嘴、海滩和岛屿
- 火山、温泉
- 山地、丘陵、高原、平原、河流
- 观点
特别名胜
名胜中,价值特别高的
天然纪念物
左边列出的动物、植物、地质矿物中,有学术价值、纪念我国大自然的。
- 动物
- 日本特有的著名动物及其栖息地
- 非日本特有但需要作为日本著名动物进行保护的动物及其栖息地。
- 自然环境中具有特色的动物或动物群
- 日本特有的养殖动物
- 从海外输入日本且目前仍存在于野外的著名非家养动物及其栖息地。
- 特别有价值的动物标本
- 植物
- 名木、巨树、古树、畸形树、栽培植物原木、成行乔木、灌木。
- 具有代表性的原始森林和珍稀森林植物区系
- 代表性高山植物区和特殊岩石植物群落
- 典型野生植物群落
- 典型的沿海和沙地植物群落
- 泥炭形成植物典型分布区
- 洞穴中自然生长的植物群落
- 池塘、温泉、湖泊、河流、海洋等珍稀水生植物、藻类、苔藓、微生物等出现的区域。
- 有明显附生植物的岩石或树木
- 植物分布的明显边缘区域
- 卓越的栽培植物原生栖息地
- 珍稀濒危植物的原生地
- 地质矿产
- 岩石、矿物、化石赋存状况
- 地层的一致性与不整合性
- 地层滑动、冲断
- 生物作用引起的地质现象
- 地震断层等与地体运动有关的现象
- 洞穴
- 岩石结构
- 温泉及其沉积物
- 与风化和侵蚀有关的现象
- 由磁洞和火山活动引起
- 冰、雪、霜引起的现象
- 特别有价值的岩石、矿物和化石标本
- 富含应予保护的天然纪念物的代表性地区(自然保护区)
特别天然纪念物
天然纪念物中,具有特别高的国家或国际价值的
被指定为名胜古迹、天然纪念物的地方
指定为文化财产的具体场所可以通过国家指定文化财产数据库 - 文化厅进行确认。
结论
“国家指定风景名胜”是文部科学大臣指定的“风景名胜”。指定了以下位置。
- 风景优美的地方
- 日本历史景观价值较高的地方
- 一个非常罕见的地方,拥有古老的自然和生物
它是从保护历史、文化和自然而不是促进旅游业的角度指定的。
它被指定为文化财产,意味着它在美丽方面具有日本的代表性,具有有价值的存在,并且具有悠久的历史。
如果您在旅行或观光时能够了解这些文化遗产的称号,您的旅行将会更加愉快。